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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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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98,394,2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致力于成为卓越的国际能源服务商,在当前国际能源结构向多元化转变的背景下,以能源为主业基础,以科技为核心驱动力,构建开放协同的能源产业生态。在能源领域,公司以城市燃气业务为基础,积极推进石油化工产品、氢能、热能、光伏、储能、绿色甲醇等能源服务;在科技领域,以“科技、节能、环保”为导向,重点围绕SOFC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氢能装备制造研发、管道检测、窑炉热工装备制造与节能减排等科技技术领域,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并促进研究成果转化。此外,公司持续探索其他业务布局,积极开拓工程服务、生活服务等延伸业务,努力推进绿色低碳能源的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传统能源结构调整和转型,公司总资产为200.49亿元,较期初增长3.31%;营业总收入为335.95亿元,同比增长6.35%。其中,能源化工服务业务及其他业务收入为203.90亿元,同比增长20.50%。因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经营模式持续优化,着力提质增效,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0亿元,同比增长20.7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9.79亿元,同比增加21.17%;经营性净现金流18.98亿元,同比增加8.18%,现金流情况良好。公司总天然气供应量47.56亿方,其中工商业及贸易等用户占比81%,居民用气占比4.27%,电厂用户占比13.33%,代管输量占比1.40%;等值油品和化工品销售量241.41万吨,同比增长25.82%。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
公司深耕城市燃气业务,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供气能力,稳中求进开拓燃气业务。建立了集资源采购、接收、储运、销售一体化的天然气业务模式,在基础设施、资源供应、客户结构、区域布局等方面具备一定竞争优势。
基础设施方面,为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供气能力,同时兼顾发展与安全,公司立足当前,着眼长远,2025年持续推进天然气管网和场站建设,构建全市“一张网”的高压系统,实现全市天然气应急统一调配、应急储备一体化,提高佛山市天然气输配系统的供应及调度能力。
公司管网经过多年发展,区域市政管网建设成熟,基本完成辖区主要区域全覆盖,具备弹性、高效、可靠、安全的多级制输配供气系统。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系统已与多个上游管网连通,形成北西中三路管道气源接入通道。各区域间管网互联互通,输配调度能力强,具备一定的应变能力和预防能力,实现带动周边城市的高压管网互联互通、互济互保,建成国内领先的天然气供应系统。2025年9月,肇庆高要分输站成功连通国家管网广南支干线#阀室,进一步为高要区的用气需求提供可靠保障。
公司立足城市燃气发展定位,建立自主可控的应急储备及调峰系统,保证供气安全,目前在佛山市多个镇街已建成LNG应急储配站和调峰站。在管网水力工况末端、主干管道沿线、用气负荷集中区域形成适应外部动态变化的弹性发展能力和适应能力,必要时可为佛山市天然气应急调峰,有效降低资源采购成本的同时积极筹划自有调峰储气库项目,实现紧急情况状态下应急保供。结合高压输配系统全市“一张网”,提高储备能力、调峰能力及应急能力。
近年来,佛山市提出“数字佛山”的建设总体规划。在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架构下,公司结合全国、省燃气发展规划提出的“智慧燃气”发展要求,以“智慧综合管理+智能管网+智慧场站”的模式持续提升管网运营先进水平,建立了用户信息管理系统、SCADA系统、燃气GIS系统、智慧管网系统、泄漏报警在线监控系统和燃气调度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平台,构建“设备网络化、监控智能化、管理科学化、数据可视化”的“智慧管网”系统体系,保证城市安全和服务城市发展。
资源供应方面,公司坚持城市燃气行业的民生属性,大力提高民生用气水平,优先提升天然气普及率,同时加大天然气在商业、工业、制氢以及电力等领域推广使用力度,扩大天然气利用范围和消费规模。
公司持续构建多元化气源结构,牢固资源保障体系,目前形成以国内资源供应为主,国外资源供应作为有效补充的气源供应格局,天然气供应扎实稳定。公司积极与国内外供应商探索中长期合作,目前已与广东大鹏、中石油、中海油气电、中石化等国内上游燃气供应企业以及碧辟(中国)、切尼尔能源、中化新加坡等国际供应商签订天然气采购合同,并与国内外LNG供应商进行合作,适时采购LNG。通过丰富气源结构,有效提升公司应对市场资源波动时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的气源保障。同时公司与周边区域城市燃气公司在资源调配,互供互保,应急调峰等方面强化合作,进一步保障公司供气安全。
公司积极参与国际LNG贸易,与上下游合作伙伴建立并深化合作关系。公司获穆迪Baa1和惠誉BBB+双投资级国际评级,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国际形象和影响力;上述评级充分反映国际评级机构对公司在业务发展、经营管理、盈利能力、风险把控等方面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继续保持高质量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开发优质贸易伙伴,开拓国际贸易,提升议价能力。
客户结构方面,在国家“碳中和”背景下,公司牢牢把握国家各项支持政策出台的窗口期,抓住经营区域内用能客户对多元化能源的需求,通过各类业务相互协同,深耕经营区域的综合能源市场,积极开展氢能、热能、光伏、储能等业务,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强化公司天然气核心竞争力,实现与用户的全面深度合作。
广东省是全国首个经济总量破14万亿元的省份,佛山作为全国第17个、广东省第3个经济总量超万亿元的城市,也是万亿级城市中罕有的工业占比超五成的城市,在全省发展全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得益于佛山市工业规模的优势布局,依托30余年来深耕城市管道燃气市场培育的底蕴与积累的经验,公司下游用户结构丰富,抗风险能力强,形成工业用户与居民商业用户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市场格局,辖区内拥有陶瓷、玻璃、铝型材、金属加工、纺织、家电等成熟稳健的大用户。公司坚持打造核心竞争力,通过严格控制成本,使单位运营成本有效降低。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整合资源为手段,持续巩固资源优势和渠道优势,深化“专业化”经营战略,坚持高质量发展,聚焦于各类客户的用能需求,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能源服务,帮助客户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创造价值。此外,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变化并结合自身资源能力,持续优化创新商业模式,不断增强客户黏性。
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2024年第21号令,将“城市燃气”用户调整为“城镇燃气”用户,同时不再突出强调中大城市。公司积极拓展、加密城市供气管网,配合城市更新、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及乡村振兴等政策方案,重点建设产业聚集区、村级工业园区及具备条件的老旧住宅区、城中村配套燃气管道,分阶段开展不同类型的乡村气化工作,推进城乡服务均等化,实现管网覆盖。2024年1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规定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熔化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采用清洁能源,原则上不适用煤炭、生物质等燃料。推动全省玻璃、铝压延、钢压延行业清洁能源替代。公司积极配合政府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工作,着力解决企业节能改造、金融服务、资本合作等难题,有效助力企业平稳过渡。随着国家对餐饮行业安全要求的逐步提高,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佛山市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强化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环节风险排查治理和源头管控,鼓励公建商业用户将瓶装液化石油气改为管道天然气,公司大力推进餐饮客户“瓶改管”工作,推出“瓶改管”分期及租赁模式等优惠措施,推广使用高效安全清洁的天然气。
佛山市目前已建成投产福能电厂、华电顺德、华电三水、高明大唐热电冷联产等天然气电力项目,与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相比,天然气发电设施建设仍有较大发展潜力。2024年6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2024年第21号令,“优先类”新增两项天然气发电项目,彰显天然气发电发展潜力。按照《佛山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佛山市将加快推进天然气发电电厂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佛山市电力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区域布局方面,公司合计已拥有13个区域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在佛山市内,公司统一接收所有进入佛山市地域范围内的管道天然气,拥有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和顺德区的管道燃气独家特许经营权;在佛山市以外地区,公司分别获得了南雄市(不含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南雄燃气发电项目”的供气)、肇庆市高要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内规划区域、恩平市(沙湖镇和横陂镇除外)、河北省武强县行政管辖区(城区除外)、肇庆市广宁县古水太和工业园区、湖南省浏阳市东南片区等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公司在拥有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地区内,向下游用户销售天然气,满足居民生活及采暖、工业、商业、发电、交通运输和分布式能源等多个领域的用气需求。
公司积极推进燃气经营区域内的冷热能市场开拓。一是分布式供热业务方面,主要针对医疗、养老、学校等公共服务行业的用能需求,制定精准科学的节能措施,提供包括能源托管、集中供热、锅炉改造、中央供冷节能改造等多元化能源服务方案。二是集中供热业务方面,目前,以“电厂抽气供热为主、备用燃气锅炉为辅”的模式为供热管网周边用热企业输送优质蒸汽。一方面通过蒸汽管网将附近燃煤热电厂所产的蒸汽输送至沿线客户及三水西南水都基地,另一方面利用天然气锅炉进行补充备用。通过实施集中供热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同步推进蒸汽支线管网的建设,覆盖更多的沿线工业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供应集中工业蒸汽约108.69万吨,供热(热水)约134.08万吉焦。
分布式能源业务方面,通过深化天然气利用,为下游工商业用户提供热、电、冷等一体化能源服务。目前公司参与投资的三水水都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正在建设中,项目拟建设2×120兆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主要产品为电和工业蒸汽,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发电量9.85亿千瓦·时,投产后将助力三水西南水都基地集中供热的推广,降低水都基地用能成本。
公司依托燃气业务经营区域优势,稳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发展,精选优质用能客户开展光伏能源合作,实现合作共赢。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站1个,容量约11MW,累计持有光伏项目30余个,累计装机容量超过47.6MW。2025年累计发电量约4540万kWh。在售电业务方面,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售电市场的逐步开放,售电业务逐步向能源综合服务、节能减排咨询及清洁能源开发等多个领域拓展。报告期内,公司稳抓电力改革机遇开展售电交易,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用电方案和增值服务。
在储能节能业务方面,公司紧密关注行业技术革新及成本变化,紧跟政府关于支持储能发电行业有序发展的产业政策,以燃气业务经营区域为依托,稳步拓展优质用能客户开展储能节能合作,为客户提供高效的能源服务及节能管理,实现能源高效利用、节约能源成本。
绿色甲醇是一种利用生物质原料和可再生能源生产的新型环保燃料,在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绿色甲醇作为低碳清洁能源,应用前景广阔。在“十五五”规划中,绿色甲醇作为清洁能源和低碳化工的关键领域,赋予了重要使命。甲醇常温常压下为液体,无需低温防护,作为全球大宗化学品之一,具有产业链成熟、储运方便、环境友好等突出优势。
在海运行业,绿色甲醇不含硫、低氮氧化物排放,减碳能力优于氨、氢、生物质柴油等绿色燃料,且具有安全性高、可控性强、产业链成熟、储运便捷等优势,能适配现有船舶改造。在IMO净零框架、欧盟碳税政策、欧盟海运燃料条例等减碳政策背景下,绿色甲醇获航运业广泛关注,马士基等航运巨头已重点布局,绿色甲醇已成为航运业脱碳核心替代燃料。在道路交通领域,绿色甲醇不仅可以与汽油混合使用,适用于传统内燃机汽车,还可以直接用于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在航空业,绿色甲醇通过转化,能够作为可持续的航空燃料,为航空领域提供环保的能源解决方案。
绿色甲醇依托现有成熟的基础设施,具备大规模推广应用的条件。绿色甲醇既能作为低碳环保的清洁燃料,直接推动航运、电力、交通等领域降碳;亦可作为重要的化工母料,推动建筑材料、服装、饮料、化工工业制品等产业链降碳;还可作为氢能的理想载体,打通氢能储运关键环节,解决新能源电力的消纳问题。绿色甲醇的推广和应用不仅有助于减少交通运输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还将推动能源结构的转型,为实现全球碳中和目标贡献重要力量。随着技术进步和规模化生产,绿色甲醇有望成为未来能源领域的重要支柱。
基于绿色甲醇的广阔前景,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共同合作,发挥各自在投资建设、技术支持、市场运作的优势,分阶段投入资金设立投资平台,在绿色燃料及化工项目生产、投资开发、协同产业链构建等领域共同合作,推进绿色经济发展。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亿元,将在全国布局绿色甲醇生产基地,打造产能合计为100万吨/年的绿色燃料及化工供应池。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弗立科思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合资设立VENEX公司,并由其附属公司收购内蒙古易高公司100%股权。
内蒙古易高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甲醇、乙醇及轻质多元醇、碳酸二甲酯等相关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自2022年起已连续四年取得欧盟ISCC EU和ISCC PLUS国际认证,是内地领先的获得此两项国际认证并已规模生产绿色甲醇的企业。内蒙古易高公司已实现5万吨/年绿色甲醇产能并批量销售,后续将投入资金对现有甲醇生产线万吨/年绿色甲醇产能。同时,VENEX公司拟投资建设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化工园的20万吨/年绿色甲醇项目,现正进行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工业用地摘牌、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及出让款支付,工程建设期预计两年。此次合作意味着公司将以绿色甲醇项目投资为切入点,深化布局绿色氢基能源产业,培育新的业务和增长点,对公司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SOFC是一种不经过燃烧过程,通过电化学反应方式将燃料(如天然气)的化学能直接转化为电能的高效发电装置,其工作原理为利用固体氧化物电解质在高温下传导氧离子的特性,将空气中氧反应生成氧离子,氧离子穿过电解质与燃料反应生成水、二氧化碳,反应电子通过外电路形成电流实现发电。SOFC具备发电效率高、可热电联供、使用燃料广泛(可用天然气、沼气、氢气、氨气等)、不依赖贵金属、清洁无污染、模块化(易于匹配客户用电需求的灵活拓展)等优势,可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酒店、医院、办公楼宇、住宅等分布式电源领域,同时在电力增容、微电网、智慧电网、工业领域减碳降本、引领航运业绿色转型等方面具备较大应用潜力。
公司已组建以十余名博士及正高级工程师为核心的SOFC专业研发团队。公司与国内知名SOFC电堆头部企业及境外知名SOFC系统设计公司合作共同推进50kWSOFC系统样机的开发,现已完成样机组装工作并已实现连续运行,目前正在开展优化及改进迭代工作。同时,公司在南庄天然气高压场站开展的300kW SOFC系统项目已投入示范应用。公司参与建设的国家能源高温燃料电池研发中心被列入国家能源局“十四五”第一批“赛马争先”名单。公司作为核心参与单位,联合国内SOFC电堆头部企业、清华大学等单位申报的国家级项目正在开展验收工作。未来,公司将根据示范工程和系统样机的优化改进结果,不断推进核心零部件国产替代,确保样机运行及核心零部件供应的可靠性、稳定性、效益性后,计划逐步在数据中心、垃圾处理厂(生物质气、沼气)等场景开展应用。在SOFC项目上,公司已累计授权发明专利36项,实用新型专利67项,软件著作权登记19项;并被认定为广东省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系统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参与制定的SOFC行业标准以及多项团体标准也已正式发布并实施。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导向,专注于节能减排与数字化赋能领域。报告期内,核心业务聚焦于陶瓷绿色低碳技术与装备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升级。陶瓷窑炉数字化智能节能系统、高效热工装备,通过先进燃烧控制、余热深度利用、智能温控优化等技术,显著降低陶瓷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与碳排放,提升窑炉运行效率及产品品质,助力陶瓷企业实现绿色化、低碳化、智能化转型。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模式,新增多个窑炉数字化智能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公司目前窑炉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至19个,已验收项目平均验收节能率超过7%,切实为客户实现节能降碳。
公司以燃气行业面临的痛点问题为切入点,密切关注管道检测及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趋势,持续对管道检测、监测产品进行研发优化。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微型泄漏检测无人机”实现少量销售,“动态AI视觉巡检设备”实现小范围推广应用,目前处于前期推广阶段。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了“智能数据记录仪”和“智能极性排流器”,正在开展应用测试和优化。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阴保监测技术获得了广东省测量控制技术与装备应用促进会颁发的科技创新奖一等奖。同时,该技术经广东省测量控制技术与装备应用促进会与广州市仪表协会联合鉴定,鉴定为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部分关键技术指标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公司紧抓氢能装备产业的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整合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氢能设施与工程分会、中国城市燃气氢能发展创新联盟的资源,推动氢能高端装备国产化推广及应用。公司作为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氢能设施与工程分会理事长单位,牵头组织学会成功申报了“我国氢能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研究报告”专项选题,该选题是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在全国学会服务国家战略专项选题工作中唯一入围的专项选题,为国家氢能战略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政策制定提供了专业支撑。在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公司积极推进顺风加氢站、南庄综合能源供应站及明城综合能源供应站运营,为佛山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提供规模化、高稳定性的氢气供应保障。
在装备制造研发方面,公司不断推进能源装备领域研发和创新,自主研发并在售的隔膜压缩机产品已覆盖15MPa、20MPa、35MPa、45MPa、70MPa、 90MPa及100MPa等多个压力等级,目前公司生产的不同机型的隔膜压缩机可用于商用加氢站、化工行业和电子材料行业的气体压缩、航天领域液氢装备的增压等方面。
公司自主投资建设燃气装备产业园,瞄准燃气行业产业链上下游的优质供应商,推动燃气装备产业集聚园区。产业园位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佛山市的中心城区,占位“广深港澳科技走廊+珠西先进制造产业带”两带交汇黄金位置,可实现1小时通达广深港澳等大湾区主要城市。产业园占地约68.5亩,总建筑面积达17.2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建设内容包括工业厂房及配套的办公楼、宿舍楼等,已于2024年7月全面开工,预计将于2026年年中竣工。产业园具备“大平层、大跨度、高层高、高载荷、双盘道、无界运”的亮点,为公司新能源、科技研发与装备制造等业务板块提供优质的发展空间。
公司深耕经营区域内能源化工服务业务,持续聚焦于各类客户的用能需求痛点,充分发挥能源基础设施及资源优势,并协同石化仓储、码头、运输等优势资源,为涵盖央国企、地区性批发商、加油站终端等多种类型客户提供多层次、个性化的能源化工服务。未来,公司将积极打造涵盖端到端的产销衔接、库存管理、物流配送、价格管理和数字化服务等集成化管理和一站式服务平台,致力于成为全国一流的能源化工服务管理者。目前,公司经营品类涵盖天然气、成品油、燃料油、沥青、生物柴油、甲醇等多个细分品种,经营网络以覆盖珠三角为主、辐射沿海地区为辅。
公司在广州南沙小虎岛投资了综合能源石化仓储基地和石化码头,其中仓储基地占地750亩,总库容91.83万立方米,126个不同容量的储罐,能够高效装卸及存储多种能化产品,储存各类石油化工品种可多达39种。石化码头拥有11个泊位,是珠江口岸最大的专业石化码头,最大装船流量可达3000m3/h。公司通过发挥南沙仓储及小虎石化码头作为珠三角大型石化仓储基地和物流设施的优势,积极推进成品油、燃料油、甲醇、生物柴油、沥青等能源化工产品为主的能源服务业务,逐步形成以南沙仓储为中心的供应网络。公司长期开展集约化采购,通过与国内外大型炼厂、资源商签订长期购销协议,进一步提高资源端运营效率;依托南沙石化仓储基地核心枢纽作用,联动东莞、佛山提货点构建区域协同配送网络,实现成品油资源下沉终端市场。同时,凭借高效的资源整合与规范化运营能力,获得主营央企高度认可,并正式入围其合格供应商名录,且启动成品油供应,为深化央企合作、提升市场份额奠定坚实基础。南沙仓储顺利协同相关央企在南沙港区域开展B24生物燃料油加注业务、保税高低硫燃料油混兑业务,助力碳减排及清洁能源供应,进一步推动了自贸试验区的业务创新与实践探索。报告期内,公司等值油品和化工品销售量241.41万吨,同比增长25.82%。
公司围绕天然气产业链进行业务布局,立足国内终端天然气消费市场,设立新加坡贸易平台主体,积极扩大在亚太市场的国际LNG贸易,与上下游合作伙伴建立并深化合作关系。公司以主营业务城市燃气及广泛的工商客户群为抓手,以自身良好的评级资信、资金获取、资源整合等能力,力争为佛山市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制造业的客户群提供大宗商品资源、物流、仓储等具有竞争力的“一揽子”能源服务,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跨越市场周期的风险对冲能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新动能。
工程服务业务涵盖燃气工程设计监理、工程施工、造价咨询等方面,主要为管道天然气等能源业务提供配套和支持。公司子公司华禅能具备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及房屋建筑监理乙级资质,目前拥有GA1(覆盖GA2)、GB1、GB2、GC1(覆盖GC2)级别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设计、监理、咨询业务范围的压力级别、规模、种类等均做到了大幅度地扩展提升,业务范围从承接城市燃气管道设计扩展至场站设计、热能工程设计、工业管道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从单纯工程设计向工程建设程序全过程环节延伸,提供燃气工程建设的设计、造价、监理、咨询等技术服务。公司子公司华燃能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压力管道GB1、GB2、GC2安装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和消防维保资质,业务范围从承接城市燃气工程扩展至热能工程、工业管道工程、充电桩工程、光伏维保工程、消防维保服务和其他市政设施建设项目,为各燃气经营企业和管道燃气用户提供燃气管网设施维护维修保养服务,并积极配合公司热能、光伏等新能源业务延伸,参与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公司积极推动“安全服务+”迭代升级,安全服务逐渐覆盖居民及工商业用户群体,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面向民用用户,构建集安全监控与风险预警于一体的产品矩阵,并升级保险保障内容,使服务更贴心、可信。针对工商业用户,向“智慧安全服务管家”转型,为中小商户提供标准化安全套餐,为工业用户定制“安全+维保”综合方案,同步优化配套保险服务,创新推出“年度安全包”“维保订阅制”等产品,搭建智能监控平台,以AI远程诊断、自动派单提升服务效率。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2025年12月17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信用评级委员会通过对公司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重要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0,266,871.49元,未分配利润2,448,702,074.92元;母公司净利润876,818,397.61元,未分配利润756,083,782.85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756,083,782.85元。报告期内,公司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87,681,839.76元。
公司拟以现行总股本1,298,394,2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50,566,438.59元(含税),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675,164,992.84 元,其中包括:(1)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4,598,554.2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1月15日实施完毕);(2)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 350,566,438.59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5.53%。
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分红责任,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拟提请股东会同意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及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的前提条件下进行2026年中期(2026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利润分配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及次数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2025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08.1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777,00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87,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90,000万元。公司仍在存续期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34,977.1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新增与存量担保额度之和,担保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期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因担保对象归还借款或担保到期结束,相关担保额度释放后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根据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类文件金额为准。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注:公司为香港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20,000万元的担保,三家子公司共用担保额度120,000万元。
注:公司为佛山市华源能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新加坡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30,000万元的担保,两家子公司共用担保额度130,000万元。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为公司根据各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具体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担保事宜在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办理,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会另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
主营业务:天然气的销售和进出口,天然气配套服务的相关咨询,成品油贸易,煤炭贸易。
香港华源能于2020年1月8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佛燃能源(海南)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0,257.88万元,净资产54,682.5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887.05万元。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咨询;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经营。
佛山市华昊能于2019年11月06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研发服务、节能效益分享、数字智能化产品研发及销售、气体压缩机。
佛燃科技于2020年8月17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2栋1106
主营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电能、热能、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技术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前海佛燃于2017年2月15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仓储;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
南沙仓储于2004年5月17日注册成立,南沙仓储的股东为公司、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70%,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
主营业务:成品油批发、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等。
佛山华源能于2019年9月18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新加坡华源能于2025年1月9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佛燃能源(海南)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41.20万元,净资产-635.3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35.39万元。新加坡华源能为2025年新设主体,在筹建阶段发生开办费及前期运营支出;另外新加坡华源能尚未完成注资,故本期净利润为负、期末资产负债率较高。
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成品油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同能源管理;危险化学品经营。
南沙华懋于2024年5月21日注册成立,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5,857.15万元,净资产615.5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8,632.61万元,净利润为344.46万元。
公司为香港华源能、佛山华昊能、佛燃科技、前海佛燃、佛山华源能、新加坡华源能、南沙华懋等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被担保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原则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沙仓储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将股权质押给银行,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就上述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股东会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是为了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被担保的子公司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334,977.17万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99,838.25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1.01%;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增与港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贸公司”)、四川港华慧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港华慧纵公司”)、港际能源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贸(深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33,0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为准。(以上为不含税金额)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周衡翔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在会前提交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与港贸(深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17,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并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主营业务:天然气的批发(不带存储设施)、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城镇燃气除外)。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港贸公司总资产32,289万元,净资产16,819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39,443万元,净利润66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港贸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港贸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港贸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燃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港华慧纵公司总资产4,049万元,净资产2,00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3,829万元,净利润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川港华慧纵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四川港华慧纵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四川港华慧纵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等。许可经营项目:燃气经营;供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2栋120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港贸(深圳)公司总资产1,528万元,净资产1,139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0,861万元,净利润5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港贸(深圳)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港贸(深圳)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港贸(深圳)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公司本次调增的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以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港贸公司、四川港华慧纵公司、港贸(深圳)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参考国内LNG市场价格、管道气价格等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制定。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佛山市管道燃气用户容量气价摊销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管道天然气居民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发改价格函〔2025〕16号)文件精神,从2025年12月1日起,佛山市管道天然气居民销售价格实行一部制气价,终止收取容量气价。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根据佛山市有关部门文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收取的佛山市管道燃气用户开户时交纳的容量气价从收取当年起分20.5年平均摊销计入各期营业收入。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匹配公司业务发展规模及业务特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准确反映公司价值,公司考虑匹配广东省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确定的定期校核周期,将未摊销结余的容量气价金额自2025年12月1日起按照3年进行摊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因摊销年限调整,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摊销金额约775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经审计数据为准。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影响比例未超过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结合相关政策文件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会议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